凡是想要從事教育改革者,沒有不親自辦教育的。

長久以來,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的主要目標
--籌辦一所「連貫幼稚教育以至大學教育」的學校--

1989年9月,我們向社會宣告推行森林小學期前教學研究計劃時,我們感受到來自各方的關懷:有人頻頻致電表示聲援,給我們許多精神鼓勵;有人提出質疑,敦促我們前進的每一步伐都能穩當明確;有人慷慨捐款、捐設備,為我們解決物質上的困難。

當然,還有更多人以接力的方式,志願為我們安排、接洽許多複雜困難的人事,使整個工作進度能在掌握之中;除了我們的信心之外,諸此種種,都是支持我們能順利走到現在,並能樂觀期盼森林學校建立的力量。

1987 年 11 月 1 日

人本教育促進會成立。

1989 年 10 月 21 日

人本教育基金會向社會宣告:決定開辦「森林小學」。

1990 年 1 月 9 日

正式創辦森林小學:以「籌設森林小學期前教學研究計畫」與台北縣政府合作,開始辦學。

1992 年 1 月 1 日

遷校至汐止:1992年當時的汐止白雲國小廢校後改名碧雲分校,並將產權歸汐止鎮公所。人本教育基金接手廢校作內部改裝後,在此辦學。

點我看【森小綠皮書】
1994 年 1 月 3 日

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以「森小內容已超出所謂實驗教學研究之觀念與範圍」,以「森小招生,違反私立學校法第四十三條」,將校長朱台翔提起公訴。

校長被訴的消息一傳開,許多聲援的力量便出來了,各界連署聲援森林小學、支持的家長到教育部門口拉布條抗議、立法院舉辦公聽會⋯⋯等。

1994 年 8 月 8 日

法官宣佈無罪!

這個判例,對台灣民間興學影響重大,在這之後,各種興學力量奔放起來,台灣教育邁入另一個里程碑。

1999 年 6 月 23 日

立法院通過《教育基本法》。這時,森林小學已經辦學21學期。

《教育基本法》主要意涵 :
一、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。
二、 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。
三、 確定教育的主軸、方向與精神。
四、 強調人民本身才是教育的主體。
五、 以法律為前提,提供法源及公平救濟管道。國家、教師、父母共同負起教育協助義務。

2006 年 12 月 12 日

立法院通過《教育基本法》修正案,禁止學校有任何形式的體罰。台灣成為世界上第109個禁止校園體罰的國家。

這時,落實以人為本、不打不罵的森林小學,已辦學35學期。

2014 年 11 月 19 日

《實驗教育法》通過,森小以「非學校型態機構辦學」方式申請繼續辦學,正式被納入教育法規規範。

事實上,這時,森林小學,已獨立辦學51學期。

2016 年 1 月 13 日

校舍翻修。

2018 年 10 月 6 日

舉辦「理念教育研討會」談森小30年的實踐。

世界上有這樣一個地方,堅持給孩子最好的教育:

  • 把學生當成一個完整的人來看待,重視他的思想和感受;而不只
    在意外在的表現,不依賴「以改變行為為目的」的獎懲。
  • 順著學生既有的感受和思路走,協助學生內省、澄清、批判與思
    辨,以建立新的觀點,形成新的內在;而不是以記憶或服從為目
    的的「單向灌輸」。
  • 講求「教的方法」,以啟發取代訓練,以對話取代講授。
  • 出自「真誠的心」,以學生的發展與成長為唯一的考量,並全心
    培養學生「愛」的能力;而非功利主義。
  • 給予充分的時間,無論課程安排,或學習成就之檢測,都給學生
    留下「餘地」,並信任人的內在力量;而不是採取強制手段。
2022 年 8 月 13 日

與哈佛大學零點教學計劃團隊合作,推出 「Pedagogy of Play(玩的教育學)」研討會。森小是亞洲唯一「玩的教育學」跨國研究的合作對象。

「通過知識,人可以獲得解放」,這是心智的解放,是人能獲得的最大的自由。這個自由,才能帶來真正的開心,喜悅其間的,不只有孩子,且有老師。